2年被蜂螫、腳踩釘子87次 全為874萬保險金

A957煉金小二ABEL
這在業內常有,但保險公司也不是傻瓜,當意外變成常態,多半是有問題的,換另一種角度思考,這也算是另類的智慧型犯罪。

原文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311/1499687/
曾擔任保險業務員的黃姓男子,為詐領保險金,而與游姓、陳姓好友合謀,先向多家壽險公司投保意外險後,再故意讓蜜蜂螫、或用腳踩釘子再泡水溝水的方式,使傷口形成蜂窩性組織炎,再住院請領保險費,2年來,3人竟以此手法向5家保險公司請領87次保險費,共詐得874萬7223元,台北地院審理時,3人認罪,法官以詐欺取財等罪判處黃男4年10月徒刑、游男2年8月徒刑、陳男1年徒刑。

家住宜蘭的黃姓男子,曾經是某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因此熟悉保險險種及理賠的條件,由於缺錢花用,找來游姓及陳姓好友,分別向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富邦產險、台灣人壽、新光人壽、南山人壽投保傷害醫療等保險,然後再由黃男指導2人該如何自殘,且把傷口弄到必須住院,再請領保險費。

黃男教導自殘的方式有2招,第一招是先去找蜂窩、虎頭峰窩更好,然後用手或用腳踩蜂窩,讓蜂叮咬;第二招更絕,故意用腳去踩釘子或尖銳物,受傷後還把腳去泡水溝水或是髒水,讓傷口變成蜂窩性組織炎。

黃男從2012年8月16日開始故意受傷、然後再找游男加入、最後又找了陳男加入,直到2017年8月2日,3人利用這種低劣的手法加工受傷後,再前往宜蘭羅東聖母醫院、羅東博愛醫院或蘭陽仁愛醫院住院治療,總計共住院23天,然後再向保險公司請領保險費,理由大多是遭到虎頭蜂或蜜蜂攻擊、或腳被釘子、異物刺傷。

由於3人住院的原因不是被蜂螫就是腳踩到釘子,因此引起保險公司起疑,懷疑3人故意受傷詐領保險金,報警處理。而3人到案後坦承犯行,辯稱因為缺錢花用才會出此下策。(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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