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壽O心200失能險PDI3T01M1,保證給付高達16年,1-6級失能者豁免



X灣人壽O心200失能險PDI3,推薦特點可提前申請保證給付的部分,最高可達16年之多,雖說是主約,但是沒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無法辦理減額繳清,或是壽險的理賠,可說是單純的失能險組成,卻又考慮到現實面,可以在需要長期照護時,馬上啟用緊急備用金的概念。

X壽O心200失能險PDI3條款解釋

【失能保險金的給付】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所列失能程度之一,且至失能診斷確定日仍生存者,本公司給付失能保險金,其金額按失能診斷確定日當時保險金額乘以附表所列給付比例計算。
被保險人因同一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所列二項以上失能程度時,本公司給付各該項失能保險金之和,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但不同失能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僅給付一項失能保險金;若失能項目所屬失能等級不同時,給付較嚴重項目的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本次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失能,如合併以前(含本契約訂立前)的失能,可領附表所列較嚴重項目的失能保險金者,本公司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失能保險金,但以前的失能,視同已給付失能保險金,應扣除之。
前項情形,若被保險人扣除以前的失能後得領取之保險金低於單獨請領之金額者,不適用合併之約定。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不同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申領失能保險金時,本公司累計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有符合失能程度時,確診日生存,以保額X給付比例,最高以保額為限。

【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的給付】
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之一
,且至失能診斷確定日仍生存者,本公司自失能診斷確定日後之保單週月日起,按失能診斷確定日當時保險金額
的百分之二乘以附表所列給付比例計算所得之金額給付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並於給付日起二百個月內之每一週
月日(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亦均按月給付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但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屆滿九十九歲或身故
時,如仍有未支領之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者,本公司得以年利率百分之二點二五貼現計算,一次給付予被保險人
本人或應得之人。
被保險人得向本公司申請提前給付前項二百個月內尚未領取之全部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本公司於下一個保單週
月日,以年利率百分之二點二五貼現計算一次給付。
第一項情形,於給付滿二百個月後,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終止前各給付週年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於該週年日起一年內之每一週月日(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亦按月給付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屆滿九十九歲止。被保險人身故後,如該給付年度內仍有未支領之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時,本公司得以年利率百分之二點二五貼現計算,一次給付予應得之人。
前三項所稱給付週年日或週月日,係指開始給付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起每隔一年或一月的相當日,如該年或該月無相當日者,則以該月最後一日為週年日或週月日。
被保險人因同一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所列二項以上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時,本公司給付各該項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之和,每月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為限。但不同失能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僅給付一項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若失能項目所屬失能等級不同時,給付較嚴重項目的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本次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失能,如合併以前(含本契約訂立前)的失能,可領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較嚴重項目的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者,本公司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但以前的失能,視同已給付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應扣除之。
前項情形,若被保險人扣除以前的失能後得領取之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低於單獨請領之金額者,不適用合併之約定。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申領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時,其每月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為限,且累積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的十倍為限。


失能診斷確定時,以保額2%X失能程度表比例,逐月理賠。
可提前申請200個月的保證給付部分,若事故後超過200個月還存活,可繼續領取失能生活扶助金,最高以99歲,或是累積金額達到保額時10倍為限。

【失能復健補償保險金的給付】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之一,且至失能診斷確定日仍生存者,本公司按失能診斷確定日當時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十給付失能復健補償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所列二項以上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時,本公司分別給付失能復健補償保險金。但不同失能項目屬於同一手或同一足時,僅給付一項失能復健補償保險金;若失能項目所屬失能等級不同時,僅給付一項失能復健補償保險金。

1-6級失能程度者,確診後理賠保額10%,同一事故不同部位失能,個別理賠保額10%,但同一部位只限理賠一次。

【豁免保險費】
第十四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繳費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程度之一者,自失能診斷確定日之翌日起,要保人免繳本契約(不含其他附約)未到期之保險費,本契約繼續有效,但不退還當期已繳保險費之未滿期保險費。
前項情形經本公司同意豁免保險費後,非經被保險人同意,要保人不得終止本契約。


1-6級失能程度者,豁免保費。


A957煉金小二---ABEL見解

從長期照護的實務面來看,這張X壽O安心失能險是屬於比較貼近現實需要的,當有天,你有這樣的"萬一"時,短時間內需要有大筆的醫療支出,長照的費用,可以提前貼現200個月,大約等於16年多的理賠金。

但不同於其他家保證給付失能險的1-1級失能豁免條件是,X壽只有到1-6級失能程度,且沒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在考慮這張的人,需要有繳滿期限的決心,半途下車,可是甚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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